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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12月31日。珲春市林业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4226;传真:0433-7514226;电子信箱hcslyj4226@163.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19楼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珲春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等法规为依据组织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1月1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珲春市林业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工作责任人的工作能力,落实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珲春市林业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策解读、林业和草原业务、防灾减灾、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建议提案答复、综合政务(其他)等信息。积极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相关内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1年,珲春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了《珲春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珲春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制定2021年市林业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珲春市林业局认真梳理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予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珲春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现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三是工作出现断档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三是加强人员配置,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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