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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新安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门户网站(//www.dggacr.com/)“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请与珲春市新安街道办事处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珲春市沿河西街1906-9,邮编:133300,电话:0433-75133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有效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制定了《新安街道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并按照台账要求通过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了街道权责清单和社区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珲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文件类、通知类等信息19条,通过街道、社区宣传窗、公告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包括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民政优抚对象、民政低保对象等信息653条。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977条,网上公开回复“12345”政务热线835条。

  2.一是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二是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三是通过街道、社区公告栏和宣传窗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上级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健全网上、当面、信函、传真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本报告年度我街道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备、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按照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文件要求,对信息发布内容上传平台审核,对重点稿件反复校核,及时发现纠正错误信息。

  (四)监督保障方面。街道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其他方面。合理布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区。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充分考虑街道以及8个各社区和4个村便民服务中心的现状,结合现有场地条件,进行合理布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专区,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配置了展示架,打造集政策咨询、政府信息查询、政务公开申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丰富信息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各科室沟通交流,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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