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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门户网站(//www.dggacr.com/)“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应急局联系(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街1066号,邮编:130000,电话:0433-751232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涉及安全生产和救灾生产等内容。同时,我局还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申请的事项。

  (三)平台建设方面。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部门基本信息、履职依据、法定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完善和增设主题分类,还在珲春示范区网站增设了应急管理专栏,及时发布公告公示类等政务信息。

  (四)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做到有效甄别、规范运作。 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存在信用数据公示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不足,对上级文件标准和要求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等问题。总之,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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