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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31珲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2327;传真:0433-7512327;电子信箱jlhcyjj@163.com;珲春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推进公开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州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指定专人专责,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传工作。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达60余条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申请的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标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安全生产、救灾领域等有关信息。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政数局联合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及文件要求,按时报送评估及考核材料。强化督察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处室信息公开量相对较低,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催更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推进珲春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完成小组人员调整工作,并及时上报备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写和发布工作。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审核及发布工作。在保持每年信息发布总量的前提下,确保信息质量,促进我局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我局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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