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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珲春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433-7514285;传真:0433-7514285;电子信箱:hcsf@163.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口岸大路3493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珲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及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公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全面深化主动公开依据要求,围绕我局重点工作突出做好珲春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法律咨询服务指南、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切实做到公开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回应及时客观正确引导舆论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做到即时提交即时受理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函当面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严格落实拟文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各科室拟制公文时,填报发文,明确公开属性,做到保密审查,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组织业务科室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参加州司法局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及专栏实操培训做好评估考核工作,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积极做好评估问题的反馈与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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