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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www.dggacr.com/hcszfxxgkw/cyqzf_7267/ndbg/2021j/)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联系。咨询电话:0433-7561017;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邮编:133300。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住建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并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流程,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工作水平。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97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3条;网上公开回复“12345”市民留言710条。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完善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外,应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直接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泄露等情况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住建局确定法制科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地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人员相对缺少。二是上报信息量不足,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
  (二)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能力,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化政务信息公开。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做到科室协同,管理员定时自检,及时发现并整改政务公开过程中的不足。二是按照《条例》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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