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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dggacr.com/hcszfxxgkw/gzbm/cyqjcj/ndbg/202301/t20230111_408448.html)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33-7550110;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渤海东大街2399;邮编:133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多种平台加大公开力度,更好适应信息化时代下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时效高速化、渠道多元化、服务便民化的需求。一是用好政府网站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算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动态等信76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系列、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警务信息113,主动适应人民群众获取信息规范化要求。是创新民生警务公开。在吉事”平台上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办事指南,提高服务事项准确度。梳理户政、车驾、出入境等服务事项,制作办事指南,放置群众集中办事地点,便于群众阅知办理。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驾管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等窗口设置查询点、展示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滚动播放、张贴办事流程,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等内容,主动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便民化期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申请样表等内容的公开,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平台维护。专人维护政府门户网站公安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公安服务窗口建设。在公安车驾管分中心、出入境分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服务事项网办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保障情况珲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府公开信息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同时加强监管,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五其他情况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性审核。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6.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不够健全、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较单一,政务网上服务项目不够全面。

2.公安局各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明显差异,参与程度参差不齐。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了解上级和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内容规范的单位取经,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2.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得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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