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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门户网站(//www.dggacr.com/)“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政数局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政务中心三楼邮编:130000,电话:0433-7567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有效完成各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全面梳理各类信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珲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公开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政府文件、公示信息、政务动态等方面。积极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平台建设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我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便于群众参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明确职责、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有效发挥公开栏、广播、微信、手机台等宣传渠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布保密制度、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使政务工作开展更加扎实、有序。2023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政数局重点领域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列入培训计划,定期采用面对面和微课堂方式对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了解掌握公开内容,加大各科室之间的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数局虽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但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网站知晓率不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民互动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加强:一是着力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职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政民互动,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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