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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dggacr.com/hcszfxxgkw/cyqzf_7267/ndbg/2020n/查询。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67110 传真:0433-7567008;电子信箱:hczwszj@126.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政务中心三楼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选派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围绕权利配置信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等几大方面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的机构信息、工作动态、财务信息、公告公示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要求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完善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积极利用网站、图们江报等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更新发布了机构职责和设置、权责事项、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履职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项目等法定公开信息。坚决杜绝出现严重错误表述、错别字及不得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同时,录入信息人员不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发现错误的地方及时更改,以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我局加强信息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健全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270

161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栏目信息虽然不断更新内容,但是时效性不强;各基层工作人员虽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但对公开的内容还不十分了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改进:我局制定培训计划,政数局重点领域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列入培训计划,定期采用面对面和微课堂方式对各分管领导、基层一把手、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了解掌握公开内容,加大各科室之间的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上网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政务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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