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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www.dggacr.com/hcszfxxgkw/gzbm/cyqczj/ndbg/)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33-7569911;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新政务中心25楼);邮编:133300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珲春市财政局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引发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着力加强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涉农补贴、地方债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局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的更细的公开。深化重点领域,提高高质量信息。财政局承担的业务大部分面向部门和群众,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主动公开领域信息公开。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要。

(三)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努力提高自身平台管理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性地对平台内容细化,确保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五)全力做好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参加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材料,确保我局年度考核顺利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有时存在信息发布公开不及时的现象,有上级部门检查或通知了才发布公开信息的情况,信息时效性不准确。二是发布公开信息有内容、排版、字体、格式错误的情况,对信息发布前的审核不严格。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整改。一是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杜绝拖、等现象,及时完成各项公开任务。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准确掌握后台操作规定的各种要求,做到发布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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