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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珲春市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7513638;传真:0433-7513638;电子信箱:hcweishengju@126.com;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靖和街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23楼)。

  一、总体情况

  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全面、主动的公开政府信息。

  (一)组织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安排,细化措施,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2021年,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0条。此外,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0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条,12345热线319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依照法定时限,按流程及时受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外,应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为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工作,我局增强和提高局机关和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定期地向上级学习政务公开业务技能,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23条,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权威信息。

  2.通过公众号、专门网站等渠道发布医院、社区医疗的信息共90余条,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患者日常就医。

  3.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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