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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4774207072L/2020-37617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标      题: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2404774207072L/2020-37617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标      题: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物资储备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监管一科

  行使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并开展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依法关闭违法开办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井。

  二、监管二科

  负责监管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非煤矿山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并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监管三科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协助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整改、消号工作。

  四、监察大队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参与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和复查。依法督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职业卫生科

  负责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种文书的起草;以及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验收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购买、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督办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

  六、综合科(安委会办公室)

   1.承担机关文秘、督查督办、保密、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日常政务等工作;负责事故接报和专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事故处理审核工作;

   2.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内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和报告,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

  七、办公室

  负责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总务、保卫值班、对外联络、接待等行政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八、党办

  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局党群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规划。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和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了解、反映各支部、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的收取上缴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组织机关支部的设置、改选、换届等工作。做好机关党组织先、优、模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局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的培养审查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软环境办、工会信息报送工作。

  九、指挥中心

  监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危化企业以及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调度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十、法律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部署与检查;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提案办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复议和上诉事件;组织和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搞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审查报批及年检初审的协调审核工作。

  十一、服务中心(测量队)

  负责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检测、维修;负责各煤矿测量、绘图工作,实时掌握煤矿开采动态,严格控制越层越界开采;负责煤矿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为预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十二、培训中心:     

  负责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办公室(装备物资科)、综合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综合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监察大队(安全生产基础科)、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应急管理科、救灾救济科、自然灾害防治科(防震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于晓东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0433751232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主办: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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