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7XQ/2025-29287 |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珲住建函〔2025〕104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7XQ/2025-29287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珲住建函〔2025〕10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珲住建函〔2025〕104号
刘成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商业门牌标识打造特色街区形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市住建局负责按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则、条例对商铺牌匾进行核查并备案,因珲春属延边朝鲜族地区,牌匾内容对汉语和朝语文字大小有要求,您提出的加强宣传引导,我单位将高度重视。
2.关于“对整改设计商户以及新开业商户牌匾设计进行审核并备案把关,形成长效机制”,我局通过对商户发放《商户告知书》、对珲春市广告行业进行宣传和培训解读牌匾设置标准等方式,引导商户主动参与街区形象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市住建局将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街区整体形象,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吕志斌,0433-78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