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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舆情监测制度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舆情监测制度

 

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导向性、实效性,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提升应对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小和降低因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声”的要求,实行归口承办;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和源头处置;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网络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回应标准
   (一)对本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四、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重点
    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我局机关各科室、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部门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
   (二)监测、收集范围
    重点收集珲春示范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政务舆情信息,但不仅限于此范围。
   (三)监测、收集时间节点
    各科室根据收集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舆情信息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舆情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做好认领处置工作。
   (四)应对处置
    对涉及科室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负责同志。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
    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要迅速主动与市政府办核实衔接后,由市政府办于2小时内统筹报送市领导。
    对市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重大网络舆情要搞好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切实搞好应对处置。
    (五)及时回应
    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各分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回复。

(六)档案留存

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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