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公通字〔201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的要求,公安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