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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珲春市河南街1991号,邮编:130000,电话:0433-75168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其他文件47件,发布各类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086条。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998条,回应社会关注热点11次,开展留言办理、征集调查88次,办事服务35824次。通过文字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3次。全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情况的信息公开。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定主动公开目录、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集中公开栏目,集中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政府公信力有效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做好依申请信息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没有转至下一年办理的情况。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50件,占82%;不予公开4件,占6.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6件,占9.8%;其他处理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占1.6%。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结果维持。

(三)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专栏开展自查及整改,并及时反馈自查整改情况。此外,还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法定主动公开部分内容进行优化,增加了国省法律、法规规章链接,集中展示重大项目批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信息,在市政府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增设村居务公开链接。及时更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断深化拓展专区服务功能,提供政府信息便捷查询、免费取阅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答疑、政府开放活动等功能。

(四)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年度工作部署和过程推进。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绩效考评。印发《2023年珲春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做好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对省第三方评估、本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并作为专项检查和调研的重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23期,对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实时协调督促,做好答疑解惑,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8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4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0

0

0

1

6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0

1

5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1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4

0

0

0

1

6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以公开促落实”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单位存在长期内容不更新问题,也有部分单位存在“上网即完成公开”的思想,尚未形成以公开助推政策落地的工作机制。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虽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但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市政府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政策直达工作;二是对群众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多种形式解读和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在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扩大政策推送的覆盖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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