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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珲春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有效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力度、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000条。公开新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信息19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报告2条;做好决策预公开工作,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国家、省、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对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主动沟通协调,针对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所需政府信息的准确诉求;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满足公众信息需求。2022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办理依申请公开3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25件,占65.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3件,占7.9%;其他处理10件,占26.3%。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含上年度转结申请1件,另有1件申请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深入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畅通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办理方式方法,提高了办理答复效率和水平。

(三)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梳理细化主题分类,丰富市政府专栏公开展示内容。定期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进行抽查核验,督促推动各部门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和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摆放公开指南等宣传品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四)监督保障方面。把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结合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栏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排查工作,加强对网站的日常巡检,定期对网站内容更新、互动回应、错别字、错误链接等进行检查整改。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岗位能力,举办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4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意识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聚焦民生领域和企业发展。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及时深入学习和掌握《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州、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最近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发布养老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及时公开。持续加大教育、就业、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印发了《2022年珲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新增7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集中公开已编制的31个领域目录,推进村(居)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区设有自助查询区、资料查阅区等;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情况。开展重点领域政策解读14次,首次运用图解3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珲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办公室关于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印发《珲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珲政公组办〔2022〕3号),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等。今年新开设4个政务新媒体,注销无力维护的7个政务新媒体。

(二)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网站((//www.dggacr.com/))下载。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7516877,地址:珲春市河南街1991号,邮编: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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