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市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的就业,《延边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延州政办发〔2022〕32号)和《珲春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总体布局和要求,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过程
在广泛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研究起草了《珲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按照有关要求征求了方案涉及部门的意见并进一步修改最终达成一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3年12月29日由办公室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体目标。提出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培训城乡残疾人500人次,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230人的目标。二是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主要举措。“方案”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渠道、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加快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等10个行动举措;三是保障措施。主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推动信息共享、加强舆论宣传、落实监督评估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主要特点
一是任务目标明确。“方案”以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名统计为依据,根据残疾人就业现状和潜力提出了到2024年“实现全市培训城乡残疾人500人次,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230人”的任务目标。
二是实施措施具体。《方案》针对不同用人单位性质、不同类别残疾人以及不同残疾人服务内容,提出实施就业促进、就业帮扶、就业提升等方面10项主要举措,每项措施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
三是落实有保障。《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推动信息共享、加强舆论宣传、落实监督评估”五项保障措施,每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